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簽約文件下載
歡迎租用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藝廳,如演出團隊接到本局演藝廳檔期同意函後,可至本頁面下載簽約文件。
※簽約文件內容說明:
◎其中編號1、2、3、9各乙份,編號5之合約書為1式2份,請申請單位用印後寄回/親送大東文化藝術中心「行銷展演課」(郵遞區號:83057 | 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)。
◎編號4及編號10為演藝廳說明事項及技術需求表、演藝資訊文稿,請閱讀後依演出內容及技術需求填妥後寄回,或寄電子信箱 dadong.artscenter@gmail.com。
◎編號6為繳費之確認回條,請於匯款繳費後傳真07-7453311 行銷展演課,或掃描後寄電子信箱dadong.artscenter@gmail.com,以確認繳款對象及金額。
◎如演出中同意開放觀眾攝、錄影,需填具標號8文件,併同合約文件用印後寄回,並務必於文宣票券加註說明事項。
◎如為索票節目,請參考合約書第四條第9款,於票券上加註注意事項,並填具編號11文件,併同合約文件用印後寄回。索票票券需於演出2週前完成驗票、用印程序。